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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保险让“畅行无忧”延续更多的爱

来源:民网    作者:本网记者    发布时间:2020-05-13 17:04
 
    4月22日,新华保险青岛分公司为客户W先生的家属赔付了意外身故保险金75万元。
 
    W先生的母亲早在他20周岁时就为其投保了新华保险《畅行无忧(2015)两全保险》,保额5万元。随着时间推移,W先生结婚成家,期待即将降生的宝宝,美好的生活刚刚启程,却不想在2019年11月底的一天,W先生驾车外出发生车祸,送往医院后因伤势严重抢救无效身故。
 
   在W先生过世一段时间后,W先生的母亲想起在新华保险为儿子投保的保险,便拨打了新华保险客服电话95567报案。接到报案信息,新华保险服务人员第一时间协助准备理赔资料、核实出险事故:W先生此次系驾乘私家车出险,按照保险责任,赔付了保险金额的15倍,共75万元。
 
    责任解析:
 
    案例中的W先生获赔,是按照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责任予以处理的,而针对该条责任,条款是怎样要求的呢?
 
    被保险人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在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内因交通事故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身体全残的,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全残时所处的以下不同情形给付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1)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7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之前,则其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 倍。
 
   (2)若身故或身体全残时被保险人处于75 周岁保单生效对应日(含)之后,则其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5 倍。
 
    其中需要特别关注,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指同时符合以下四条规定的车辆:
 
    1.符合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T3730.1-2001)中的乘用车定义;
 
    2.有合法有效行驶执照的,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的非商业营利性用途的车辆,私家车所有权属于自然人,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所有权属于企事业单位;
 
    3.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
 
    4.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 个座位。
 
    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期间指:
 
    被保险人每次驾驶或乘坐私家车、单位公务或商务用车,并遵守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自进入所驾乘汽车车厢时起至被保险人走出所驾乘汽车车厢时止的期间。
产品优势:
 
    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作为针对有车族和经常出行客户倾力打造的长期意外险产品,其优势明显,那么今天就让我们结合案例看看他的四大特色:
 
    1、保障范围宽。5重保障随行,涵盖驾乘车意外、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航空意外、一般意外及疾病身故全残保障,更贴合现代社会人们的出行现状和保障需求,为经常出行的朋友保驾护航。
 
    2、保险额度高,可为客户提供高达百万元的出行意外保障。
 
    3、保险期限长,30年安全呵护,保障常伴您的左右。如今,人们出行频率日益增加,无论是保障期限仅几天的旅游意外险,还是一年期意外险产品,都需要频频投保,而一旦出现投保断档,难免就有潜在风险。相比之下,“畅行无忧”长达30年的长期呵护设计,可以让保障常在。
 
    4、满期生存,超额返还保费。一般传统意外险为消费型产品,“畅行无忧”特别设定了30年后满期给付所交保费的120%的责任,这让客户在安心享受保障的同时,更可乐享增值。
 
【编辑:大顺】